罗小静律师
胜诉来之不易,但我们总能超越期待!
17392728229
咨询时间:05:00-23:59 服务地区

纠纷处理选择诉讼或仲裁的区别

作者:罗小静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73次举报


纠纷处理选择诉讼或仲裁的区别

仲裁与诉讼有很大的不同。仲裁只适用于民事纠纷,行政案件特别是刑事案件不适用仲裁方式。进入仲裁程序必须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一般来说,进入仲裁程序的双方当事人都是事先在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或者是在争议发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只是一方当事人单方面提起仲裁,仲裁机构不能受理。此外,仲裁机构专业性强,仲裁程序比较简单,不像审判程序那么严格复杂,而且我国民事仲裁采取“一裁终局”制,解决争议比较迅速。不过,仲裁机构对自己作出的裁决,无权强制执行,若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只能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仲裁的这些特点,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何种方式解决争议。

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解决纠纷的途径,一般来说,当事人经过仲裁程序后,即使对仲裁裁决不服,也不能再提起诉讼。但是,我国的劳动仲裁有些特殊的地方,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罗小静律师 已认证
  • 17392728229
  • 陕西罗泰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4年

  • 用户采纳

    2次 (优于80.1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3次 (优于87.94%的律师)

  • 平台积分

    8438分 (优于94.8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22篇 (优于93.01%的律师)

版权所有:罗小静律师IP属地:陕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60900 昨日访问量:47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