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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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身份证入职的员工,发生工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发布者:郭小双律师|时间:2024年09月02日|分类:劳动纠纷 |383人看过


冒用身份证入职的员工,发生工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答案】

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则企业需要承担全部工伤保险责任。如果企业按照员工提供的虚假身份信息缴纳了社会保险,实践中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意见:单位不承担责任。这种观点认为,受伤员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因为员工过错造成的,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上海地区多数判决持该意见。

第二种意见:单位按照过错大小承担责任。这种观点认为,企业也负有入职审查的义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各地多数地方法院持该意见。

第三种意见:单位承担责任。这种观点认为,即使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但认定双方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发生工伤就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杭州地区多数法院持该意见。

综上,建议企业做好入职审查,避免发生这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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