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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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er中约定违约金,是否有法律效力?

发布者:郭小双律师|时间:2024年08月27日|分类:劳动纠纷 |1922人看过

用人单位先与求职者签订协议“若接受offer却未入职,则需支付违约金”,是否有法律效力?

【答案】

这个问题实务中有争议,但主流的观点认为是有效的。双方只是签署offer,尚未建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去履行。

   因此,可以与求职者约定未入职的违约金,但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考虑,签署后,如企业反悔不想继续录用的,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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