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当今社会“打工人”一词流行起来,“打工人”和“接受打工一方”签订的协议叫做劳动合同,然后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加以明确的一种协议,而劳务合同只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就一个特定的劳动事件或者劳务双方达成一致。
虽然就一字之差,但是现在的我们越来越会趋向于劳动合同,那它们之间到底差在哪呢?
1. 主体不同。劳动合同中一般是公司员工,另一方公司是企业、单位组织等等,即用人单位,也就是咱们所在的上班公司。劳务合同的主体没有这么多局限,可以是组织,也可以是个人之间。
2. 双方之间性质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有财产关联也有人身性关联,并且会存在一定的规章制度,会存在上下级的特殊社会关系,但是劳务合同中地位平等,只是很普通的一种提供方与接受方的关系。
3. 法律保护不同。劳动合同中大多数条约由法律保护,但是劳务合同一般来说由双方当事人自我进行约定,法律并没有作出过多的干涉。
4. 合同的任意性不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都是由法律明规定,不能由自己拟制,劳务合同则不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来约定合同,但前提是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5. 纠纷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先仲裁后诉讼,仲裁是诉讼前提;劳务合同产生纠纷,争议双方直接诉讼也没有关系,没有前置拘束。
没想到仅仅只是一字差距却存在这么多不同点,看来法律的确是一门严谨的学问啊!
5年
50次 (优于97.09%的律师)
63次 (优于98.39%的律师)
108335分 (优于99.67%的律师)
半天内
2875篇 (优于96.67%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