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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办公的工资标准

作者: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08次举报


上海市自从3月中旬起,在疫情的影响下,大部分地区开始了逐步封控,这也导致了大部分封控区内人无法前往公司所在地上班,只能在家中线上或者远程等方式来办公。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工资应当如何发放呢?

一、案例:

卢某系某公司运营管控人员,负责在各大电商平台销售公司产品其与某公司劳动合同约定了工资发放方式为底薪和绩效,其中底薪每月200020211月,公司支付卢某工资6500元。20212月,卢某因疫情封控在家,只得通过电话、线上办公等方式在家中办公。平台显示,卢某20212月完成25笔订单。但是当月,公司仅支付其2000元。卢某为了维权,经劳动仲裁,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7000元工资足额支付剩余工资经法院审理卢某封控因素公司办公地点上班,但此期间,其通过各种方式处理了应做的工作就可以看做已经完成约定工作因为双方并未居家办公期间的绩效核验方式作出约定,故而某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向卢某付工资公司未能提供完整证据证明其所提出的卢某未完成工作要求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按照6500月工资标准补发4500元。

二、具体分析

在疫情防控的大环境下用人单位不能正常经营或者员工难以到达办公地点的情况时有发生。人社部等四部门下发的意见明确,对封控中,员工难以如期到达工作地点,者公司停止运营的,要积极引导公司与职工交流,条件允许的企业可安排职工居家办公。这也能看出国家的价值取向,因受疫情影响,员工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电话、线上等灵活方式在家处理工作事务,正常向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前提下,其主张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是合理的但同时,该意见中也允许公司在和员工、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充分沟通的前提下,推迟发放工资或者减少发放部分工资。

劳动权益维护有很多方式,比如劳动仲裁、诉讼,这些方式是较为复杂的,为了充分维护您的权益,可以先来电咨询再进行操作,我所律师会竭力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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