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从3月中旬起,在疫情的影响下,大部分地区开始了逐步封控,这也导致了大部分封控区内人无法前往公司所在地上班,只能在家中线上或者远程等方式来办公。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工资应当如何发放呢?
一、案例:
卢某系某公司运营管控人员,负责在各大电商平台销售公司产品。其与某公司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发放方式为底薪和绩效,其中底薪为每月2000元。2021年1月,公司支付卢某工资6500元。2021年2月,卢某因疫情封控在家,只得通过电话、线上办公等方式在家中办公。平台显示,卢某2021年2月完成25笔订单。但是当月,公司仅支付其2000元。卢某为了维权,经劳动仲裁,起诉至法院,要求某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7000元工资足额支付剩余工资。经法院审理,卢某受封控因素未到公司办公地点上班,但在此期间,其通过各种方式处理了应做的工作,就可以看做已经完成约定工作。因为双方并未对居家办公期间的绩效核验方式作出约定,故而某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向卢某付工资。某公司也未能提供完整证据证明其所提出的卢某未完成工作要求,最终法院判决某公司按照6500元每月工资标准补发4500元。
二、具体分析
在疫情防控的大环境下,用人单位不能正常经营或者员工难以到达办公地点的情况时有发生。人社部等四部门下发的意见明确,对封控中,员工难以如期到达工作地点,或者公司停止运营的,要积极引导公司与职工交流,条件允许的企业可安排职工居家办公。这也能看出国家的价值取向,因受疫情影响,员工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电话、线上等灵活方式在家处理工作事务,正常向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前提下,其主张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是合理的。但同时,该意见中也允许公司在和员工、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充分沟通的前提下,推迟发放工资或者减少发放部分工资。
劳动权益维护有很多方式,比如劳动仲裁、诉讼,这些方式是较为复杂的,为了充分维护您的权益,可以先来电咨询再进行操作,我所律师会竭力为您服务。
5年
50次 (优于97.09%的律师)
63次 (优于98.39%的律师)
108335分 (优于99.67%的律师)
半天内
2875篇 (优于96.67%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