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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把人撞死,构成交通事故吗?

发布者:林塭丰律师|时间:2018年04月03日|分类:交通事故 |881人看过

法律问题
高中生于某放学时与同学一起骑自行车回家,途中几个同学骑车说笑追逐,车速过快。在人行横道上来不及刹车,于某撞倒了正在穿越人行横道的孕妇,造成孕妇死亡。自行车撞人致死构成交通事故吗?

法律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同时,该法明确将自行车列为构成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范畴,而且还规定了非机动车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因此,无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法规致人重伤、死亡的,都构成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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