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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危状态下如何正确地立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发布者:林塭丰律师|时间:2018年04月03日|分类:继承 |1545人看过

人在病得非常危重的状态,知道自己时日无多的时候,就会打算立下遗嘱,对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避免死后继承者因争夺财产而闹得不可开交。但是这时候自己病得非常危重,危重病人如何立遗嘱?小编来为你一一解答。

危重病人怎么立遗嘱

最好有公证遗嘱,效力最高。遗嘱必须是被继承人真实自由的意思表示,他不受胁迫,意识清楚。此外,如果之前有过公证遗嘱,现在只有用新的公证遗嘱来撤销。

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十二条 【遗嘱的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的申请

当事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因身体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家中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要提交的材料:

1、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

2、遗嘱草稿;

3、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产权证明。

申办遗嘱公证首先要填写公证申请表,遗嘱人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由公证人员代写,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按手印。

遗嘱的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情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和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危重病人怎么立遗嘱?危重病人立遗嘱必须要通过律师等专业的人士,以立遗嘱人的意愿为主,才能够避免遗嘱立完了后出现失效的情况。对于危重病人立下来的遗嘱的效力产生了影响或是相关疑问,不知道怎么解决可以来向我们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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