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塭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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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含义是什么

发布者:林塭丰律师|时间:2017年02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380人看过

新增设了原婚姻法没有规定的无效婚姻和制度。所谓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未达到法定婚龄的;2、的;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4、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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