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件进行了宣判。北京某学校5名女生在宿舍内殴打、辱骂另外2名女生,并脱光女同学衣服羞辱甚至拍摄视频进行微信群内传播,经鉴定两名受害人均构成轻微伤且存在一定程度精神抑郁,无法正常生活学习。经审理法院认为,该5名女生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其中主谋女生有期徒刑1年,其他4名女生有期徒刑11个月。
浙江温州鹿城区法院也对一起校园霸凌案件进行了宣判,涉案几名女生判决结果最重的是6年半,最轻的是9个月,分别触犯了强制侮辱妇女、非法拘禁两个罪名。
扇耳光、用水淋、强迫脱衣和下跪…这些残忍的施暴行为出自一群未成年之手。类似的校园霸凌是近年来全社会都在关注的恶性事件,对于校园霸凌的未成年人,如果情节特别恶劣,法律上会怎么处罚?前面两个判例是否具有普遍意义呢?未成年是否是校园霸凌的保护伞呢?
若校园霸凌者已满14周岁但尚未满16周岁,刑法规定只有以下8种罪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
针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目前我国法律出于人道以及教化的目的,免除其刑事责任,一般会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收容教养。
校园霸凌事件将会被严惩
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出台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明确要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将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甚至给予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因此,前述两个案例可以说并非唯一,将具有普遍指导及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