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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文龙律师评“网婚”

发布者:贺文龙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5日|分类:综合咨询 |3058人看过

案件描述

女生网络同居一年 和男友领证结网婚

 

 

 

【魁北克信息港】记者接到一位姓吕的女士打来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焦虑地称自己正上高二的女儿小朱已经“同居”一年了,问记者该怎么办。记者随后调查了解到,该女士所称的“同居”其实是指一种网络同居游戏。
  家长:女儿迷恋“网络同居”
  吕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女儿在上高一时迷恋上了一种叫做“网络同居”的网络游戏,每当玩这个游戏时她就将自己房子的门关起来。这位母亲十分担忧,毕竟女儿才17岁,这种精神世界的同居会不会给正在成长的女儿带来一些危害呢?
  女生:要和男友网上“结婚”
  记者随后来到吕女士家,见到小朱正坐在电脑前上网。记者问小朱知道“网络同居”是怎么回事?小朱直率地说,“网络同居”就是一种网络爱情游戏,玩家可以在上面安家和异性网友“交朋友”。小朱熟练地打开了一家叫作“爱情公寓”的网站,输入自己的账号后,一间网络虚拟房间出现在屏幕上。房间里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亲昵地坐在沙发上,一只小狗蹲在一边。房子里从电视到床应有尽有,俨然一个网上家庭。小朱还对记者说,她现在和男友每天定时在网上相互倾诉。过几天她就和男友去领“结婚证”,然后邀请双方的好友来参加她们网上的“婚礼”。
  调查:上万人注册网络同居
  为了搞清楚所谓的“结婚证”和“婚礼”是怎么一回事,记者独自上网链接到了这家网站。记者看到这里注册登记的网友已经有上万人之多。网站让新加入的男女网友尽快认识,进而组建“家庭”,男女网友组建自己的网上家庭后,可以领养一个“孩子”抚养。而所谓的“结婚证”和“孩子”都是图片和一组电子数据。“新人”们的“婚礼”则在BBS上的“教堂”举行。“新人”们发个帖子,网站内的网友便回帖祝福。
  律师:不受婚姻法保护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的贺文龙律师认为,经过这种“结婚证”登记的婚姻仍然不符合婚姻法的要求,不受婚姻法保护。
  西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周老师认为,网络同居的出现,反映了一部分人的现实文化生活比较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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