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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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练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谁承担责任

发布者:张学增律师|时间:2018年01月22日|分类:交通事故 |1802人看过


典型案例:

 

 郝某取得驾驶执照后因对自己的驾驶技术不自信,就找了一家陪练机构对其进行陪练,并按照陪练机构的收费规定交纳了1千元的陪练费。郝某在驾驶过程中,因错把油门当刹车,幸亏陪练员王某及时踩刹车只是对路边的行人刘某造成了轻度损伤。

 

 那么,陪练机构和陪练员王某应对刘某的损伤承担赔偿责任吗?

 

 律师解析:

 

 机动车陪练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陪练员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机动车陪练过程中,因驾驶人已经取得驾驶执照,陪练人的作用在于督促驾驶人更加熟练地掌握驾驶技能,因此,不应由其承担责任,但是如果陪练员对于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与过错程度相应的责任,如不当地影响了驾驶人的正常驾驶等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郝某由于过错,错把油门当刹车,致使其不但没有达到减速的初衷,反而使车速加快,由于郝某的过错造成行人刘某受伤,其应赔偿刘某的全部损失。陪练员王某已经尽到了责任,及时帮助刹车,避免了更大的损害,由于陪练员王某对此次交通事故无过错,所以培训机构和王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侵权责任法》第6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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