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初三学生林飞从初二起就和同学一起玩网络游戏,直至经常旷课、逃学。父母发现后找网吧理论,要求该网吧不能让林飞进入,但网吧置若罔闻,林飞父母向派出所报案,要求取缔该网吧。林飞父母的要求能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吗?
律师解析:
为了保护未成年的身心健康,法律、法规对歌舞、游戏、网吧等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作出了特别规定: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3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
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上述场所的工作人员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据此,本案中的网吧违反了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规定,家长可以向派出所报案,要求对该网吧做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