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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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

发布者:张学增律师|时间:2017年12月08日|分类:刑事辩护 |774人看过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抢夺的行为。抢劫罪和抢夺罪是侵犯财产罪中的两个重要的罪名,刑事辩护律师应认真研究这两个罪的区别,做到举一反三分清不同罪名之间的区别。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共同点表现在主观上都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客观上都带有一定的公然性。这两个罪是有区别的,在字面上“劫”与“夺”是不同的。


 在犯罪构成上,两者也存在着区别:


 1、犯罪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既包括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也包括被害人的财产所有权,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只有被害人的财物所有权;

 

 2、行为方式不同,抢劫罪采取的手段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强制方法,抢夺罪是公然夺取他人控制的财物,但不能采取上述强制方法实施抢夺行为,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是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反抗,也不是受胁迫不敢反抗,这是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关键区别;

 

 3、犯罪主观要件不同,抢劫罪要求行为人既有侵犯财产的故意,又有侵犯人身权利的故意,而抢夺罪只要求行为人具有侵犯财产权利的故意;

 

 4、犯罪主体要求不同,已满14周岁的人即可成为抢劫罪的犯罪主体,而抢夺罪的犯罪主体要求已满1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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