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虎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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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医院治疗眼疾,造成视力下降,经多次协商法院下达了民事调解书,我后来认为不公平,可以撤销吗?

发布者:熊虎鹏律师|时间:2016年11月02日|分类:法律顾问 |639人看过

我在医院治疗眼疾,造成视力下降,经多次协商法院下达了民事调解书,我后来认为不公平,可以撤销吗?

答:《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除非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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