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最近接待了一位广西崇左咨询者,述他说了内心悲哀与无奈。听后,笔者想起了法国思想家阵德斯鸠的一句话:“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
三年前的一天晚上,咨询者妻子开一辆面包车,从中越边境友谊关去崇左送货。途中,其妻子感到有小车跟踪,由于车上只有她一人,倍感恐惧,便与货主联系,在电话通话时,突然前方横贯一辆小车,她避让不及,撞上路边桥栏上,当场死亡。
死亡后,咨询者认为小车横贯公路行为,堵截妻子车辆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当地交警作出的结论为单方交通事故,无相对方,无赔偿责任主体。并告知咨询者无法查找横贯公路的小车和追赶其妻的行为人。但又告知当晚有稽私部门正在巡查。
显然,稽私部门巡查存在措施不当,与其妻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横贯公路小车是肇事一方,不是单方事故。交警部门没有公正执法,庇护了肇事者,掩盖了真相,冤屈了死者。
为了真相,咨询者因讨说法不当还被治安拘留15天。在他陈述过程中,让人感觉 害怕地喘不过气来,但又不忍停下。
追究违法行政,追究犯罪,就是追求社会公正,但愿咨询者抬起头,挺起胸,冲破虚假,在不幸中看到光明,让死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