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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维权|劳务派遣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作者:焦勇刚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19次举报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提供劳动的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中三方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如下:


☆“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合同关系


☆“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间接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中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合同关系、间接劳动关系)

接下来我们将主要讨论:在“劳务派遣”中 “劳务派遣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如何维权的问题。


一、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作为《劳动合同法》中所称的“用人单位”,负有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法定义务


因此,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既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即“人力资源与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在【(2019)粤03民终32731号】一案中,由于深圳市龙岗区保X服务公司存在未足额支付庞X加班工资的行为,庞军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庞X的主张成立,并判定深圳市龙岗区保X服务公司依法向庞X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的标准: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满两年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以此类推。


★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维权指南


(一)劳动者应当敢于维权


当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时候,要敢于去维权,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如果一味地忍气吞声,不仅对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无济于事,还会进一步助长更多违法行为的发生,也不利于整个社会的法治建设。


古希腊有一句谚语:“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意思就是,法律只会帮助那些积极主张权利的人,而不会帮助怠于主张权利的人(当然,也无法帮助)。


(二)维权要讲究方式方法


首先,维权要合理合法。


虽然法律支持劳动者维权,但这种支持也仅限“合理合法”的维权。劳动者在维权之前,要先确保自己是理性的,而并非是冲动的或盲目的(比如跟风)。


总之,在正式开始维权之前,不仅需要“权衡利弊”、“合理筹划”,还需要“明确自己的诉求”,并“选择合适的途径”。


其次,维权要注意必要的程序。


程序是否完善,往往会直接关系到维权的最终结果。


在“劳务派遣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有一个必不可少的程序,即需要向用人单位发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劳动者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向“劳务派遣单位”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未及时向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明确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经济补偿金”将很难取得。


另外,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经过投诉(或协商)后仍未能解决,可以直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特别是在“劳务派遣单位”经营不景气的情况下,就更需要抓紧时间,否则到时候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执行。


三、总结


如果发生“劳务派遣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况,需要先考虑是否还要继续这份工作,根据不同的考虑可以选择不同的维权方式。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还希望继续这份工作),则可以考虑向“劳动行政部门”(即“人力资源与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不打算继续这份工作),则可以直接向“劳务派遣单位”发函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假如“劳务派遣单位”不主动支付,劳动者就需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将自己的诉求通过仲裁请求的方式提出,然后搜集整理相关的证据材料,根据案件需要进行有效举证。


>>当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的判决书)生效后,如遇“劳务派遣单位”不主动履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注意】


●劳动者需举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具体证据可以是: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等。


●根据法律规定,为了便于查清案件事实,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时),可以选择将“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列为共同被申请人(或被告)。


以上,就是在“劳务派遣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如何进行维权的主要内容。由于篇幅所限,维权的具体细节(比如发函的方法、发函的内容,以及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如何搜集证据并使用证据等等)无法在此一一详述。如果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请教,以免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



【声明】以上内容虽然代表本人观点,但并非正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本文系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部分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规定】请参阅原文

原文出自:微信公众号【法律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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