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男方孙某和女方于某经人介绍于2017年相识,于2017年8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婚内,双方经常发生争吵,男方还动手打了女方一次,被打后女方进行了报警处理。在后期,女方想要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遂起诉离婚。
律师工作:
这个案子本律师接受女方的委托,了解到男方有家暴的事实,所以和女方沟通搜集家暴的证据,因为家暴是婚姻感情破已破裂的情形,如果能证明家暴存在,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就会判决离婚。所以,这个案子的代理重点就是要证明家暴的存在。
经了解,女方在受伤后第一时间就报警处理了,而警察也进行了出警做了相应笔录。遂,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对于出警的情况进行调取,法院接受申请后向本律师出具了《律师调查令》,最终本律师拿到了派出所民警的出警记录、女方受伤照片、《和解协议书》等证据。在拿到上述证据后,本律师就积极撰写代理意见,阐述男方存在家庭暴力并且证据确凿,双方夫妻感情破已破裂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代理结果:
有了上面家暴的证据,男方在开庭前同意离婚,双方私下达成离婚意向,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办案体会:
离婚案件法院判决离婚的话,需要证明对方有重婚、和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暴力、吸毒、赌博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情形。如果不能证实有上述情形的话,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通常判决不予离婚,需要等判决生效之后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所以,有上述情形时应尽可能搜集相关证据。对于家暴情况,女方可以报警、去妇联寻求帮助、还可以申请法院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些都是很好地证实家暴存在的证据,如果想离婚,有这些证据存在的话,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可以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