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亚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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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山东瀛岱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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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某犯非法经营罪一案

发布者:赵亚旋律师|时间:2016年10月17日|分类:刑事辩护 |57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冯某在担任XX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期间,明知赵某(另案处理)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仍为赵某制作药品随货通行单、销售合同等材料,帮助赵某以XX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向泰安XX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药品,触犯了法律的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

  办案详情:

  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作为冯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一审审理阶段的辩护人。在刑事侦查阶段,依法会见了冯某某,向其了解本案案情,解答其法律咨询,向其了解有无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为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向检察院阅卷,查询该案件的证据情况并向其核实部分证据,出具检察建议书。在审判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所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向其告知庭审各个环节,提出律师的辩护意见;提出被告人归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认罪态度好自愿认罪、悔罪,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以往没有任何前科劣迹,本次犯罪属初犯,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发表了量刑意见,并详细阐述被告人可以适应缓刑的情况。

  经过法院庭审,法院采纳我方的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六个月。

  办案体会:

  本案系刑事案件,我们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委托为其辩护,先从其家属那里了解基本案情,为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然后再去会见向他本人了解案情、核实案件证据、提出对其有利的辩护意见。针对本案的事实情况及相应证据去分析认定对其有利的方面,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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