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丁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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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工资≠建立劳动关系:吴丁亚律师代理公司完胜劳动仲裁

作者:吴丁亚律师时间:2026年05月12日分类:成功案例浏览:9次举报
2026-05-12

在企业集团化管理、用工模式灵活调整的背景下,“关联公司代发工资、代缴社保” 的操作十分常见,但这一行为是否必然等同于建立劳动关系?在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钟某某的劳动报酬争议案中,吴丁亚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与扎实的证据梳理,成功代理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赢得仲裁,清晰界定了代发工资行为的法律边界,为企业关联用工模式的合规性提供了有力参考。

一、案件背景:员工索要工资,将代发公司告上仲裁庭

钟某某 2021 年 4 月入职某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了明确的薪资标准。2025 年,因集团战略调整,某钢铁控股有限公司通知员工自 2025 年 5 月 1 日起,薪资发放、社保缴纳由关联公司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为办理,劳动合同主体仍为某钢铁控股有限公司钟某某也未与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2025 年 8 月,某钢铁控股有限公司钟某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双方劳动关系正式终止。随后,钟某某 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成为实际用工主体,应承担工资支付义务”为由,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 2025 年 5 月 1 日至 8 月 15 日的工资 242876.34 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仲裁申请,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吴丁亚律师处理此案。吴丁亚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明确核心争议焦点: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发工资、代缴社保的行为,是否与钟某某建立了劳动关系?若劳动关系不成立,公司无需承担工资支付义务。

二、代理过程:吴丁亚律师层层拆解,构建完整抗辩体系

吴丁亚律师深知,此类案件的关键在于打破 “谁发工资谁就是用人单位” 的惯性认知,通过证据链还原真实的劳动关系主体。

(一)固定核心事实,明确劳动关系归属

吴丁亚律师首先调取了钟某某某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的两份劳动合同、某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结合钟某某在庭审中认可的 “自 2021 年 4 月 8 日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始终与某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的陈述,明确劳动关系的建立、履行、解除全过程均由某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主导,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未与钟某某达成过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

(二)梳理代发工资证据,还原集团用工模式

吴丁亚律师收集了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OA 薪资发放明细、转签劳动合同微信群通知、员工合同信息表等证据,证明公司代发工资、代缴社保是集团战略调整下的统一安排,属于关联公司间的委托代付行为,而非独立的用工行为。同时,钟某某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考勤考核均由某钢铁控股有限公司负责,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未对其进行过任何劳动管理,不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核心要件。

(三)精准适用法律,强化抗辩逻辑

吴丁亚律师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 号)第一条规定,从 “主体资格、劳动管理、业务组成” 三方面,逐一论证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钟某某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双方无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对钟某某实施劳动管理,钟某某的工作也并非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仅有的代发工资行为,不足以认定劳动关系成立。

三、案件结果:仲裁委驳回员工全部请求,公司完胜

仲裁委经审理,采信了吴丁亚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认定钟某某某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始终存在劳动关系,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仅为代发工资主体,并非劳动关系主体,钟某某要求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工资的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最终裁决驳回钟某某的全部仲裁请求。

该裁决对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终局裁决,钟某某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裁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需承担任何工资支付义务,案件取得圆满结果。

四、案件价值:吴丁亚律师助力企业厘清关联用工合规边界

此案的成功代理,不仅为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避免了数十万元的经济损失,更凸显了吴丁亚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专业能力与实务经验:

1. 精准把握核心争议:跳出 工资支付主体 = 用人单位的误区,直击 劳动关系合意 + 劳动管理这一劳动关系认定的核心,为抗辩奠定了关键基础。

2. 证据梳理扎实全面:从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到集团用工文件、代发工资记录,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还原了事实真相,让仲裁委充分采信抗辩意见。

3. 法律适用精准得当:结合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与司法实践,对关联公司代发工资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精准界定,为企业此类用工模式提供了合规参考。

对于企业而言,关联公司间的代发工资、代缴社保行为,虽能提升管理效率,但需完善内部流程,留存相关委托代付协议、集团通知等文件,避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吴丁亚律师也表示,企业用工合规需提前规划,通过明确用工主体、完善合同条款、留存管理证据,才能有效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此案的胜诉,不仅是对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法权益的维护,更是吴丁亚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专业能力的又一次体现,彰显了其为企业提供合规用工法律服务的实力与担当。


吴丁亚律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16年资深执业经验,同时兼任中国农业大学特聘讲师及信泽金商学院专家讲师。他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6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法律顾问、劳动纠纷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1110120********63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法律顾问、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