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静安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10月30日对静安区北京西路1177弄及周边零星旧改项目、石门一路零星旧改项目做出房屋征收决定[沪静府房征(2023)7号]。房屋征收范围:北京西路1177弄、1179-1187号(单号)、1221-1229号(单号)、1233-1237号(单号)等部分;东至石门一路、南至延安中路、西至延安中路632弄、北至升平街(其中部分)。附生效条件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签约期为1个月(2023年11月26日~2023年12月25日)。
二轮征询总证数为343证。截止2023年11月29日,已签订附生效条件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总证数为340证,签约率为99.13%。
依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蚣庄梅囱谌因搡汾昏)第二十一条规定和《静安区北京西路1177弄及周边零星旧改项目、石门一路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现宣告静安区北京西路1177弄及周边零星旧改项目、石门一路零星旧改项目征收与补偿协议于2023年11月29日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