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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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离婚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工伤赔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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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有遗传病史的女友能否登记结婚

发布者:马文斌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988人看过

一天一位小伙子打来咨询电话称:“王律师,我与女友相恋多年,本打算今年结婚的,但前段时间女友出现多次昏倒的情况,后医院确诊为地中海贫血症,目前国际医学还没有能治疗痊愈的方法,可我特变爱我的女友,想要给她一个完美的婚礼成为我真正的妻子,因为这是我女友的心愿,父母在咨询了医生后坚决反对我们结婚,说会遗传而且登记机构也是不会受理的,我想问一下这种有遗传疾病的人到底能不能登记结婚。”

马律师解答:你与女友到底能不能结婚具体要依据你女友的疾病情况而定,对于专业性质的问题你可以到医疗机构咨询专业人士。

婚姻法及相关的法律并不是对患有某些遗传性疾病的人完全禁止登记结婚的。根据《母婴保健法》第10条的规定,对患有医学上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情况,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能生育的,可以结婚。你们也可以按照该条规定登记结婚。

但马律师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婚姻法现在对结婚登记已取消了强制性的婚前检查,故你们二人即便不采取上述措施照样能取得结婚证,法律规定对某些有严重性疾病的人禁止登记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影响下一代,为了你们本人及家人着想,在此建议你们执意要登记结婚要采取避免生育的措施后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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