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的事项要简洁明了,便于群众了解。公开的形式和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如采用张榜公布、有线广播、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各村均应当在本村适当的地方,建立专门的公开栏,进行张榜公布。
村务公开一要做到及时。需要公开的事项要尽早向村民公开,也可以采取定期的形式。一般一个月或两个月一次,至多不超过三个月。有些时间较长的事项,可以每完成一个阶段即公布一次进展情况。每一件较大事件完成后,要及时公布结果。为确保财务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群众监督。二要做到内容真实。村务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可靠,有凭有据,不得谎报、虚报、瞒报。村民对于公开的内容,有权进行查询,村民委员会应当自觉接受查询。每次村务公开后,村民委员会要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作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应坚决予以纠正。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接到反映意见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如民政局等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责令村民委员会公布,对于经查证核实确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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