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徐勇律师 07:00-23:00
北京徐勇律师
诚实守信,客户至上
18811167853
咨询时间:07:00-23:00 服务地区

不动产权籍调查并非不动产确权

作者:北京徐勇律师时间:2024年12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94次举报


不动产权籍调查是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在地(海)籍调查的基础上,一并开展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权属调查和测量。权属调查要查清不动产单元的权属状况、界址、用途、四至等内容,确保不动产单元权属清晰、界址清楚、空间相对位置关系明确。在新设界址和界址发生变化的首次和变更登记中需要根据权属来源材料核实不动产权属和界址状况。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应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授权机构审查,主要审查调查程序、成果完整性、有效性、格式、内在联系以及是否存在矛盾等6个方面。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确认属于不动产登记的一个环节,但权籍调查成果并未确定不动产权利,权籍调查成果经过登记机构确认并记载在登记簿上方可发生法律效力。

有的地方将权籍调查结果确认权委托给区里,由区一级出具权籍调查成果确认单,也有的地方将权籍调查成果确认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前置要件,从便民利民的角度考虑,将申请人难以自行取得并需要委托取得的,容易发生错误的环节前置,可以减少申请人往返奔波。但不能够反过来只将权籍调查成果作为登记的依据,认为权籍调查成果无误即可登记。登记机构除此之外还需要审核其他内容,并根据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和调查,不可认为权籍调查成果确认就是确权。

北京徐勇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20
  •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 执业20年
    • 18811167853
    •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65.7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2次 (优于92.4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0次 (优于94.5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33937分 (优于99.7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3226篇 (优于75.97%的律师)

    版权所有:北京徐勇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381799 昨日访问量:196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