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李大爷的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2021年2月,因旧城改造,李大爷家所在的区域需要拆迁。李大爷有四间平房,其两个儿子得知后,都马上赶了回来。李大爷的大儿子让他置换房屋,而小儿子不同意。两个儿子因为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发生争议。两人都认为自己是李大爷的继承人,都属于拆迁补偿的对象,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那么请问,李大爷的儿子是否属于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
解析
李大爷的两个儿子都不是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由此可知,在征收房屋时,房屋的所有权人才属于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除此之外的其他人,都不是补偿对象。李大爷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他属于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而李大爷的儿子们并不是拆迁补偿的对象,没有权利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法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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