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徐勇律师
诚实守信,客户至上
18811167853
咨询时间:07:00-23:00 服务地区

征收补偿搬迁行政案件原告被告主体资格

作者:北京徐勇律师时间:2024年06月13日分类:征收补偿浏览:58次举报


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是一种程序性的权利或者能力,其解决的是谁有权启动行政诉讼程序的问题。具备原告资格的人,只要自己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的侵害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在起诉时,并不要求真正发生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事实,即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是程序问题,在立案时要考虑,而行政行为是否确实侵害了起诉人的合法权益是实质问题,需要法院经过实体审理才能作出判断。实质性的损害是否存在并不能影响诉讼程序的启动,它影响的只是原告的主张是否能最终得到法院的支持,也就是原告是否能够胜诉。原告适格制度的功能主要在于通过限制起诉人的资格,保护诉讼的相对人。《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有利害关系”是界定原告资格的标准,也是排除主张他人权利以及侵害公共利益诉讼的依据。“有利害关系”意味着原告并非仅限于行政行为的相对人,还应包括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利害关系”作为原告主体资格要件要求原告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其提交的起诉材料须显示原告“可能”因为被诉行政行为导致其权益受到损害。法院在审查起诉人是否具备原告主体资格时需要考量权益的可保护性、行为的可诉性以及行为与权益受损之间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关联性等因素。


行政诉讼被告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将其起诉至法院,法院审查后通知其应诉的机关和组织。行政机关是一个独立的主体,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不是行政机关,但其也是依法具有行使国家权力的主体,因此也具有行政诉讼被告的资格。行政诉讼被告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主体。被告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然后法院经过审查后,确认原告起诉的主体具有行政诉讼被告的资格。一般而言,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需要具备四个条件:(1)拥有国家行政权力的机构或组织;(2)行政诉讼的原告认为其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3)行政机关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4)由法院通知其应诉。

北京徐勇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8年
  • 18811167853
  •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64.75%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2次 (优于92.22%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0次 (优于94.3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89391分 (优于99.5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半天内

  • 投稿文章

    5010篇 (优于82.55%的律师)

版权所有:北京徐勇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843835 昨日访问量:4795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