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义,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交易产生的金额。这就意味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可能高于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也可能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考虑到被征收人因公共利益需要被征收了房屋而作出的牺牲,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价格评估时点,是因为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受政策、区位条件等影响明显,房屋征收决定的作出会对征收范围周边的房地产市场造成重大影响,周边房地产价格甚至会上涨一倍至数倍。为此,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计算基准日较为合理。
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它虽然与被征收房屋无法完全等同,但可以作为参考系,再综合其他因素确定一个相对合适的价格。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则是指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在评估时点(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剔除偶然和不正常因素的平均交易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