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家里人口越多获得的征收补偿就会越多,这其实是一个误解。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三部分。其中,第一部分的补偿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有关,第三部分的补偿则专属于经营性用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与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均与被征收人家庭人口数无关。只有第二部分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费用跟人口数略有关系。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被征收人家庭人口越多,需要的周转用房面积就越大,临时安置费也会越多。但就整个房屋征收补偿而言,这部分的差别影响并不大。所以,从总体上来说,房屋征收补偿的数额跟人口多少没有必然联系,不是说人口越多获得的补偿就越多。但并不排除部分地区考虑到被征收人的安置问题,将产权调换房的面积与被征收人的家庭人口数挂钩的情况,即在以被征收房屋价值为主要衡量标准外,另以被征收人家庭人口数为参考确定产权调换房的大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