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额到位,是指用于征收补偿的货币、实物的数量应当符合征收补偿方案的要求,能够保证全部被征收人得到依法补偿和妥善安置。鉴于征收补偿包括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也包括用于置换的房屋和货币两部分到位,是二者之和。
如《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采用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补偿被征收人的,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应当计入征收补偿费总额。”到位,一方面是指经测算的货币形式的征收补偿费用,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存入存储专户;另一方面则是指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明确,且产权清晰、无权利负担,不会影响到产权调换。
专户存储,是指征收补偿费用应当储存在银行开设的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在办理拆迁许可时应当有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但没有明确是专户存储,仅一些地方规定中有专户存储的规定。为保证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专款专用,后续的一些规定中逐渐明确了征收补偿费用必须专户存储。“所有拆迁,无论是公益性项目还是经营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拆迁补偿资金必须按时到位,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最终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专户存储的要求。
专款专用,是指征收补偿费用只能用于征收补偿,不得挪作他用。征收补偿费用主要用于:支付给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搬迁费、奖励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支付给征收实施单位和相关单位开展房屋征收相关工作的各项经费。专款专用,一方面是指已明确用于征收补偿的费用,不能用于非上述征收补偿用途;另一方面是指已明确用于补偿被征收的费用,不能挪作他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