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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的形式有哪些

作者:北京徐勇律师时间:2024年05月14日分类:房屋征收浏览:216次举报


房屋征收补偿的形式主要有两类,即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以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征收人进行的货币形式的补偿。房屋产权调换则是指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与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换,同时计算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价值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差价,并与被征收人结清差价。产权调换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价值标准产权置换,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另一种是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作为房屋征收补偿的两种形式,各有优劣。货币补偿方式对于有资金需求的被征收人来说,能够快速获取资金,解决需求;对于希望改善住房条件,选择更好区位、更好户型的被征收人来说,货币补偿方式也使得他们有选择的机会。然而,虽然条例规定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但在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另行购房时,可能面临因房地产市场变化买不到更好的或类似房地产的情况。而房屋产权调换中,政府所提供的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一般为安置房,因安置房土地成本低,被征收人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调换住房并且能够获得差价补偿,或能够调换更大面积的住房。但是安置房并非现实建成的,被征收人的房屋被征收后至安置房交付使用有着几年的时间差,在这段时间内被征收人只能被临时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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