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者应确认售房企业是否持有“五证”,特别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是代理销售的机构,则其除了应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授权销售委托书,还需持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2.购房者在交纳商品房购房款、签订相关合同、认购书、意向书时,一定要向售房人索要盖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印章的合同、认购书、发票、票据等。
3.对于“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市场运作房”等涉嫌违规的融资性购房尽量不参与。
4.购房投资有风险,购房者小心定金陷阱。如果要交纳定金,必须看好定金合同,了解合同条款内容,避免进入定金圈套。
5.购房者应当设法通过各种方式核实自己特别关心的信息,如土地使用年限、小区规划、面积测量报告等,可要求开发商履行告知义务,注意不要盲目听信夸大、虚假的宣传。
6.在购房合同中要注意明确如果按揭贷款不成功的解决之道。如果销售人员承诺帮助办理按揭贷款,需要将此承诺明确写在合同中。
7.购房者如有疑问或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有违规销售商品房、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以及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犯的,要及时停止办理之后的手续,先解决发现的问题。
8.购房者应当注意容易忽视的资料:(1)《住宅质量保证书》(2)《住宅使用说明》(3)《面积实测表》
9.交房后购房者手里应该具有的文件资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2)《全额购房发票》(3)《契税发票》(4)《维修基金发票》(5)《产权登记费收据》(6)《银行按揭合同》(贷款买房业主)(7)《住宅质量保证书》(8)《住宅使用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