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划指根据社会经济和城市规划的需要,对土地的合理使用所作出的长期安排。土地使用权涉及土地性质及土地未来规划对土地价值的影响,地理位置相似,但土地规划的不同可能带来土地价值的根本性变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不同的土地用途和规划用途会影响到土地的价值,故而类金融机构在业务的前期应当注意和落实抵押土地的位置及规划,在业务办理的周期内,也要适当注意土地规划的变化情况,若规划变化,则会产生土地价值和价格的较大变化,从而提高或降低业务风险。
林地经营权纠纷的受理:对于集体土地,我国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其他方式承包经营为补充。虽然国家允许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是长期以来,因政策及市场配置原因,林地承包经营权市场价值未得到充分发挥,流转并不活跃。当前,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鼓励盘活农村资产,发挥土地的用益物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市场模式正在形成。《农村土地承包司法解释》第1条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同时,随着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以及国有林区的改革,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发展森林旅游、林下种养、森林康养等非木质产业,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的行为不断增多。相关纠纷应当作为民事案件依法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