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定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2.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法律特征。(1)属于法律行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的成立需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2)平等性。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3)合法性。订立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4)具有法律效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的,以协议条款作为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5)双务有偿性。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6)书面性。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