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政土公〔20××〕第××号
××市(县)人民政府为实施××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项目建设用地拟征收××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公顷(××亩)(具体以附件红线图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也可具体描述四至范围)。
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人民政府将组织××(行政机关)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本公告发布后,××人民政府将组织××(行政机关)及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是否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其他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的;户口的迁入、分户的;房屋转让、交换、新(扩、改)建、析产、赠与、租赁、抵押、典当、装修等的;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的;变更房屋用途的;其他不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
特此公告。
××人民政府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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