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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土地确权发证范围

作者:北京徐勇律师时间:2023年12月17日分类:土地知识浏览:245次举报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有何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对于所承包土地的用途有限制,转让之后仍为农用地,未经批准,不能将承包地用途改为农用地以外的土地用途。


公民的基本权利

(1)公民的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即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4)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公民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获得赔偿权。

(6)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物质保障,宪法对公民享有的社会经济权利作了具体的规定。这些权利包括公民的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和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物质帮助权。

(7)公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宪法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8)其他方面的权利。宪法除对所有公民应普遍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作出规定外,还对特定群体作了专门规定,给予特别保护。主要是指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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