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根据和适用对象不同。民事责任是由《民法典》规定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是由《刑法》或行政法规定的,不存在当事人约定的情况。民事责任适用于违反民事义务或其他民事法律规定的义务的人,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适用于犯罪或违反行政法律的人。
(2)目的和性质不同。民事责任的目的,主要在于补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目的主要在于惩罚犯罪人和行政违法人,以达到教育、预防的社会目的。两者的性质也是不同的,民事责任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责任,而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是违法和犯罪人对国家承担的责任,这是由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关系决定的。
(3)责任方式即制裁措施不同。民事责任的方式以财产责任为主,也包括某些非财产责任,如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等;而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主要是非财产责任,如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行政警告、记过、撤职等,也涉及罚款、没收等财产责任方式。
(4)构成要件不同。民事责任虽一般情况下以过错为要件,但区分故意与过失多在于认定过错的存在,并在特殊情况下影响责任的轻重,而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均受故意与过失的影响,故意情况下比过失情况下的责任重;民事责任一般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要件;而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未必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要件,如危害国家安全罪,是不能以行为人达到目的为条件的。损害后果对许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只是作为决定责任轻重的一个情节予以考虑;民事责任包括对与自己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承担的责任,如监护人责任,而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均是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