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权属记载过程。是国家确认土地权属的一项法律措施,其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分为:(1)土地初始登记,亦称“土地总登记”,即土地权属关系的最初确认登记,一般结合土地清查进行;(2)土地变更登记,在一地区或单位完成土地初始登记后,凡需变更土地权属关系时,必须持上级土地主管部门的批件和其他文据资料,到土地管理机关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并更换土地证。
登记内容包括: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等级、土地利用情况等。土地所有权登记主要是指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权属的登记、发证工作;土地使用权登记主要是指使用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土地登记必须依法进行,凡经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均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调查: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利用类型、数量、登记和分布状况的工作。按调查内容侧重面不同,可分为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3种。为土地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土地权属调查:依法对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进行土地权属界定的认证过程。主要查清土地权属性质、权属范围、界址位置、四至关系、面积等情况,并进行实地核定、勘丈、记录。调查程序包括准备工作、外业调查、权属界线的审核和纠纷处理等。界址调查是土地权属调查的关键。界址调查时,界线两侧的土地使用者均应到场共同指界,认定无争议后鉴定盖章。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调查的一种。指在全国范围内,为查清土地的利用状况而进行全面的土地资源普查。也是国家重要的国情和国力调查。调查内容包括:(1)查清土地权属界线和村以上各级行政辖区范围界线;(2)查清不同利用类型的土地面积及其分布状况;(3)查清权属单位之间的权属界线;(4)编制分幅土地权属界线图和县、乡两级土地利用现状图。调查方法分为概查和详查两种。
土地规划测量:为土地规划设计和将规划内容标定于实地所进行的测量工作。主要包括规划区地形图的测绘、土地规划界线的测设和各种土地面积的测定等。
土地平整测量:在建筑场地和农田基本建设中为平整土地所进行的测量工作。主要包括测定地面高程、按平整面设计求出土方填挖量、编制施工图和测设填挖线等。
土地利用图:专题地图之一。表示土地利用的现状、分布和评价的地图。常见的有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类型图、土地利用综合评价图等。表示方法以范围法、质底法、分级统计图法居多。近年来采用遥感图像资料编制甚有成效。为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和制定经济计划等提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