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卢某与郭某在大学相识,所读专业都是农业管理,两人很快发展为情侣关系,并且感情一直都很好。2020年6月,两人大学毕业,卢某下定决心与郭某回农村老家,从事农业生产。郭某的老家有很多荒山,他们对老家的荒山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认为这片荒山很适宜发展林业,于是便着手开发荒山。他们的行为遭到父母的反对,郭某的父亲说土地都是国家的,没有授权,个人不能随意开发。但他们两人都在大学学过这方面的知识,知道法律并不禁止个人开发荒山,只是需要经过一些审批程序。请问个人开发荒山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
法律解析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具体到本案例,郭某与卢某可以对老家的荒山进行开发,从事林业生产,但是根据规定要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获得批准后,即可在荒山上种植林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