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产权问题上,经常涉及大产权与小产权之分,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
房屋产权就是指房屋所有权,即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单从概念上讲,房屋产权是没有大小之分的。所谓的“大产权”和“小产权”只是房地产业内从业人员约定俗成的一种称呼,是一种较为通俗的说法。
大产权通常有以下三种理解:第一,是把开发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为大产权;第二,是把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第三,如果买房后想再转让,转让时不用再交纳土地出让金,这就叫大产权。相应地,对小产权的理解也有以下三种意见:把买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之为小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在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
何为全部产权和部分产权
全部产权也称全权,是指购房者拥有对住宅全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等同于住宅的所有权或产权,是相对于部分产权而言的。
部分产权是指购房者对所购房屋只拥有部分产权,即拥有永久的使用权和继承权,但收益权与处分权则受到一定范围的限制。
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之内,按标准价出售,职工购房后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出售,并且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即部分产权虽然具有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但是在出售的时候要与原售房单位分割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