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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开展经营

作者:北京徐勇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6日分类:土地承包浏览:222次举报


基本案情

张某退休后时常怀念那段下乡插队的经历,于是想要回老家开办一家农业公司,种种地养养鱼。恰好张公平的远房亲戚小强到深圳打工,要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出去。张公平和小强商议经营权流转事宜。两人正准备签合同时,小强的老婆说承包地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流转,有城市户口的人不能来农村种地。


张公平可以取得小强承包地的经营权吗?

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家庭承包的承包户在经营方式上发生转变,即由农户自己经营,转变为将承包地流转给他人经营,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分离。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自主流转土地经营权给本集体组织或本集体组织以外的个人、合作社、公司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采取出租、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取得土地经营权者,有权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对农村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流转期限超过5年的土地经营权,采取登记对抗主义,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3)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案例中,张公平虽然拥有城市户口,不是该村的成员,但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资质,可以和小强签订协议,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获得小强承包地的经营权。小强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和张公平协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事项,例如土地经营权设立的时间、方式等。土地经营权流转后,张公平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利用该承包地进行农业生产并取得收益。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在承包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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