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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能否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作者:北京徐勇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4日分类:土地承包浏览:1193次举报


我国农村人均耕地面积较少,即便是精耕细作也难以获得足够的产出,凭借面积不大的耕地致富很不现实。随着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大部分农村的年轻人已经走出了农村,走向大城市打工、做买卖等,很多农村只剩下部分老人在坚守,因劳动能力随着年龄增长受到限制或者丧失,承包耕地的需求往往不再那么迫切。


同时,承包耕地后不仅享有承包的权利,还应当依法尽到承包的义务,不得作出抛荒、损害土地等行为。因此,有些村民为了避免麻烦,就想从根本上放弃承包的权利,在分地的时候放弃承包。


村民能否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答案是肯定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承包土地是农民的一项权利,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应当注意的是,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必须是基于“自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村民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是否只能写户主名字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据此可知,家庭承包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不能只写户主的名字,而应当将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我国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虽然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土地承包,但是家庭中的每个家庭成员,无论男女老幼,都平等地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家庭人口的数量也是确定每户承包经营面积的主要根据。法律规定将全部家庭成员列入,可以明确分配土地的依据,也可以防止漏分、多分耕地的错误发生。


另外,在我国农村,有的地方对妇女存在歧视,认为妇女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法律明确规定将所有家庭成员列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充分说明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也有利于进一步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进行土地承包登记是否需要缴纳相关费用?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同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也规定: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除工本费外,不得向承包方收取任何费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本费的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可见,土地承包经营的登记机构是收费的,但是只收取证书的工本费。


因此,农户在进行土地承包登记时,只需向有关部门缴纳工本费,而无需缴纳其他任何费用。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可以避免相关机构利用土地登记向农户乱收费,也有利于规范土地承包登记程序。另外,农户也需要注意,进行土地登记时,在相关工作人员要求其缴纳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时,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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