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限期拆除决定、通知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对于违章建筑并不是非要拆除不可,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罚款后可以去相关部门补办证照。这就是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在规划区内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对责令限期拆除作了规定。“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违建”强拆也要走司法强拆程序,似乎并不能直接由政府机关实施强拆。
但在实践中的“以拆违代拆迁”案件中,行政机关大多适用《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作出限拆决定,进而通过行政强拆的方式处理违建。行政强制法区分执行行政强制的机关有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问题,如果没有是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的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遇到强拆时取证维权的方式
1.现场取证要用高清的手机或者相机进行拍摄,最好是两个人同时进行拍摄,一个人全程拍摄,一个人照相,取证工作要证明和固定的是地点、时间、人物、车辆、现场情况这五个因素。
2.强拆地点和时间,取证要将附件的地标建筑物连同现场一起拍摄,要拍摄企业的门牌号和名称,取证目的是为了准确证明拆迁现场所在的位置;在现场要及时报警,留下报警记录,报警时候要在电话里面说明现场情况,如地点、时间、人物等。
3.强拆所参与的车辆要拍摄清楚,包括参与的具体人员;强拆的现场情况要不间断进行拍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