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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要求有哪些?

作者:北京徐勇律师时间:2023年09月17日分类:土地知识浏览:297次举报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即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某人享有某项物权时,推定该人享有该项权利,其权利的内容也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正因为不动产登记簿的重要作用,其记载需符合一定的要求。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各类登记事项”指的就是《条例》所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的事项。“准确”要求记载的各类登记事项应与真实状况保持一致;“完整”要求毫无遗漏地将应当记载的各类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包括各种自然状况、权属状况、限制事项和其他事项;“清晰”要求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能够清XXX晰地看到所记载的各类登记事项。


任何人都不能损毁、破坏不动产登记簿,不得修改登记事项。可以修改登记事项的唯一例外是依法进行更正登记。更正登记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经权利人(包括登记簿上的权利人和事实上的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申请的登记;另一种是登记机关自己发现错误后作出的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保管的重要性有哪些?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不动产登记簿的保管,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度。”这样就将保管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专人负责保管的好处在于:分工明确,确保有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进行保管,且非保管人不能随意接触不动产登记簿,不容易出现差错;责任清楚,不动产登记簿因保管不善出现问题,可以直接进行问责。


不动产登记簿在不动产物权变动公示上具有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若出现损毁、灭失,或者被人恶意篡改、盗取等情形,其后果将不堪设想,会引发权利争议,产生社会纠纷。“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簿的,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安全保护设施。”


对于电子介质不动产登记簿的保存,由于电子登记簿比纸质登记簿存在更多的安全和隐私保护等问题,需要对其配备专门的存储设施,并采取信息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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