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首次登记即房地产权利第一次登记,以前也称之为初始登记,是指将房地产权利第一次登记在房地产登记簿的行为。首次登记是指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经竣工验收后,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第一次登记,即先将房地产企业开发某小区所有的土地及房屋登记在开发商名下,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办理大产权证。未办理房地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首次登记的,一般应提交下列材料:①房地产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明;③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国有土地使用证);④建设工程规划的材料;⑤竣工验收的材料;⑥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⑧缴纳税费凭证;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规定规定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