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徐勇律师 07:00-23:00
北京徐勇律师
诚实守信,客户至上
18811167853
咨询时间:07:00-23:00 服务地区

吕先生住改商拆迁补偿纠纷案

作者:北京徐勇律师时间:2023年09月05日分类:典型案例浏览:281次举报


 裁判规则

  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应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基本案情
  山东德州的吕先生把自己临街的一层房屋改成了粮油门市,建筑面积总共有500平方米,经营了5年多,现在政府要进行城市重新规划,他的房屋被划在了拆迁的范围之内。吕先生对于自己的商铺进行征收不知道该怎么要补偿?在法律上评估是怎么进行的?以及能否要回自己的损失?


  住改商用房屋拆迁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在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中,常遇到“住改商”的问题,拆迁中是按住宅进行补偿还是按照商业用房进行补偿,这是被拆迁人关注的问题。


1.房屋是什么用途评估的问题。在土地使用权价格上,当然应采用市场比较法。运用市场比较法估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收集交易实例、选取可比实例、建立价格可比基础、进行交易情况修正、进行交易日期修正、进行区域因素修正、进行个别因素修正、求出比准价格。运用市场比较比较法估价,应准确收集大量交易实例,掌握正常市场价格行情。


2.按照市场比较法确定土地的使用价格,存在两个方法:①直接法。直接根据市场上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确定。②间接法。根据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价格扣除建筑物价格来确定。


3.收集交易实例应包含下列内容:交易双方情况交易目的、交易实例房地产状况、成交价、成交日期、付款方式。根据估价对象状况和估价目的,应从收集的交易实例中选取三个以上的可比实例。选取的可比实例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是估价对象的类似房地产。②成交日期与估价时点相近,不宜超过1年。③成交价格为正常价格或可修正为正常价格。


  维权建议
  确定自己商铺所在地的房地产类似的价格,提前做到心中有数。对自己的商铺的土地进行确认,了解自己周边和自己同性质的土地价格。


     重点法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处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却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北京徐勇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20
  •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 执业20年
    • 18811167853
    •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65.89%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2次 (优于92.49%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0次 (优于94.5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35660分 (优于99.7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3226篇 (优于75.88%的律师)

    版权所有:北京徐勇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575170 昨日访问量:4155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