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徐勇律师 07:00-23:00
北京徐勇律师
诚实守信,客户至上
18811167853
咨询时间:07:00-23:00 服务地区

会议纪要是否必须执行

作者:北京徐勇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386次举报


法律解答

会议纪要,是记载和表达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的一种公文。它是围绕会议中心议题所形成意见的归纳整理,是会议记录的一种再加工。其实这也是法律文书,因为法院往往会判决会议纪要对当事人有约束力,而判断会议纪要是否会产生约束力的关键在于:是否具有设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内容,各方当事人是否对会议纪要的内容达成一致。在司法实践中,如会议纪要具有设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内容,且各方当事人已达成一致,则会议纪要具有法律约束力。


相关法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北京徐勇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20
  •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 执业20年
    • 18811167853
    •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65.89%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2次 (优于92.49%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0次 (优于94.5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35677分 (优于99.7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3226篇 (优于75.87%的律师)

    版权所有:北京徐勇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583974 昨日访问量:228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