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徐勇律师 07:00-23:00
北京徐勇律师
诚实守信,客户至上
18811167853
咨询时间:07:00-23:00 服务地区

这些人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

作者:北京徐勇律师时间:2022年10月08日分类:征地拆迁浏览:401次举报

这些人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

(一)出嫁女

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分几种情况分析:(1)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这种情况下应当取得征地补偿款。(2)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这种情况下出嫁女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对进镇落户的农民,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3)出嫁后户口迁入大城市后的。这种情况下,出嫁女已经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4)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情况。因为户籍迁出,出嫁女在婆家已经取得土地,娘家土地被收回,所以丧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现役军人

因服兵役注销户口只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与一般的公民户口迁移是有本质区别的。农村入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复员后应回农村安置,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和解决城市户口。所以这些人仍然需要承包土地作为基本生活来源。为保证农村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服役期满退伍回乡后从事生产劳动的需要,法律明确规定保留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入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户籍所在地土地被征用的,应当享受当地村民的同等待遇。

(三)户籍迁出农村后的在校大中专学生

原户籍是农业户口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其户籍的迁出并不表明其已经脱离了原集体经济组织,之所以会将户籍迁出原所在的村集体组织,是基于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需要。在校读书的大中专学生虽然离开了原户籍所在地村集体,但其离开户籍所在地的村集体并非去就业,而是到学校里学习。在校大中专学生在学习期间,仍然应被看作其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迁出村农业户口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应当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权利,可以参与征地补偿款的分配。

(四)服刑人员

服刑人员虽因违法犯罪行为丧失人身自由,但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不因此丧失。保留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对他们积极接受改造、避免回归社会后因生活所迫再次陷于犯罪深渊,真正实现改造目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服刑人员应当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不应以其为正在服刑的罪犯为由拒绝分配征地补偿款。

北京徐勇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20
  •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 执业20年
    • 18811167853
    •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65.84%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2次 (优于92.47%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0次 (优于94.54%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35412分 (优于99.7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3226篇 (优于75.91%的律师)

    版权所有:北京徐勇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504724 昨日访问量:233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