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村民侵害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见,即便是本村村民侵害他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需要承相法律责任。
在我国,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必须得到充分体现和保障,土地集体所有权人对集体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一旦农民分包了农村土地,即享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对土地就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任何人也不得侵犯这一权益。
如果法律不禁止本村村民侵害他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则会导致部分农民的权利受到损害,甚至会造成整个社会秩序的混乱。侵害他人的权利却无须承担法律责任,这便会出现一种任意违法的不良风气,其所带来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危害的不仅是农民的利益,而且还会影响农业生产的经营。因此,法律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他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样规定,可以维护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承包方,我们不仅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不能随意侵害他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否则,一旦损害他人的权益,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这对我们而言,是得不偿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