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要进行登记吗?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不一定非要登记,只是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例如:老张和老王之间互换土地。他们是否应该进行登记不是强制性规定。但是,如果不进行登记,一旦涉及第三人的利益,老张和老王之间的互换约定是不可以对抗该第三人的,也就是说这种互换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外来讲,等于没有进行互换。所以为了更好保障双方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村民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最好还是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