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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承包地的补偿规则

作者:北京徐勇律师时间:2022年07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89次举报

征收承包地的补偿规则

 

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征收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强制性地收归国家所有的行为。土地征收作为非基于法律行为就可以发生变动的一种特殊形式,不以权利人的意志为转移即可使原权利人的用益物权消灭,是国家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化为国家所有的一种方式。土地征收的结果是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发生了变化,原有土地上的权利消灭,故必然可能对土地权利人的财产权利造成损失。

因不动产或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参照所有权被征收、征用的规定获得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也应获得补偿。对于补偿标准,应给予合理补偿,以保障农民的利益。具体而言,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土地征收具有正反两个方面功能:从积极方面看,土地征收能够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求,增进社会公共福利;从消极方面看,由于土地征收是国家利用公权力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强制收归国有,其实质上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剥夺”,其必然会造成对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的损害,特别是在土地征收不严格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的情况下。

,在农村土地征收的制度中为遏制有关部门利用权力非法征收土地并从中牟取暴利,应以保护私人财产权基本法的形式严格规定土地征收的条件,明确征收必须严格依法定程序,并且征收只能是为了发展公共利益需要。同时,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应注意正确处理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之间的关系。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农民集体,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集体经济组织截流土地征收补偿款,这样的行为严重地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因此,在土地征收补偿过程中,要充分地保护农民的利益,确保土地补偿款能够及时、足额地分配到农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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