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管理之土地管理、土地权属管理及土地制度
土地管理
亦称“土地管理制度”。国家对全国(或某一区域)的土地权属、地籍、土地利用、土地市场和土地税费等在宏观上进行管理、监督和调控的制度、机构和手段的总称。土地管理的范围,包括全部土地资源,涉及到所有土地利用单位。主要内容有地籍管理、土地权属管理和土地利用管理。中国土地管理的任务体现在六个方面:(1)查清土地的数量、质量与分布,并进行综合评价。(2)制定并贯彻执行国家的土地法规和地方行政机构的土地管理条例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各项土地管理办法。(3)确定和保护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主要是确定和保护各土地利用单位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4)掌握土地的数量和质量状况及动态变化。(5)对土地的利用、保护和改造进行经常性的监督。(6)建立健全土地管理体制及相应的管理机构。
土地权属管理
国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及调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关系的管理。包括国家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必要限制。中心环节是土地权属审核,即根据申请者的申请书、权属证明材料和地籍调查成果,对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他项权利拥有者所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进行确认的过程。
土地制度
关于土地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诸方面的原则、方式、手段和界限等政策、法律规范和制度的体系。广义指包括一切土地问题的制度,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因土地归属和利用问题而产生的所有土地关系的总称。主要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规划制度,土地保护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土地税收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狭义指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和土地管理制。有时仅指土地所有制,是土地制度中的核心问题。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制是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基础。土地制度的基本目标是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